利辛县一老师袁某与自己的学生发展成情人关系,当对方提出断绝这种关系时,竟以发裸照威胁,并将其强奸。昨天,记者获悉,利辛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。
2009年,袁某在利辛县某中学教书,被害人小琴(1994年出生)在袁某的班上学习。小琴当时住校,袁某经常邀请小琴到其家里玩,慢慢地两人间产生好感并发展成情人关系,还发生了性关系。在这过程中,袁某用手机拍下小琴的裸照。 2010年的一天,小琴为了搞好学习不想和袁某保持情人关系,遭到袁某拒绝。袁某还将拍下的裸照发给小琴的姐姐小妍和女同学程某。
2012年10月18日晚上7时许,袁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县城某中学找小琴。当看到小琴正在打同班一个男生的头时,袁某认为她与这个男生有关系,非常生气,于是将小琴带到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院内,用手朝小琴脸上打了一巴掌并把她推倒在地,随后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。后小琴报警,袁某被抓获。(小琴、小妍为化名)
(原标题:性侵学生 获刑5年)